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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届全日制硕士生学位论文盲审与集中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3-29

各相关学院(科研院所)、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学校2021级全日制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时间进度安排,现将本次学位论文集中答辩及盲审工作布置如下:

一、集中答辩工作

1.集中答辩时间:202456日至531日。

2.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起始时间:2024415日。

3.当届有毕业硕士生的指导教师,务请及时填写“导师评语,以保证学位论文的及时送审。

4.集中答辩时间内未能完成学业、需要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于5月底前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个人管理-学籍异动申请-新增”,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5.延期毕业研究生的答辩暂定于202410月集中受理,学位论文需100%盲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校级抽查盲审工作

1.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仍采用随机抽查与重点关注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具体校级盲审名单将于410日前公布。

2.参加校级盲审的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登记后于419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版以及pdf电子版一份(以学号命名)送至校学位办(登记表见附件)。逾期未交,造成不能按时答辩的研究生,请自行办理延期答辩手续。

三、质量要求

1.所有研究生务必按照《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合工大政发〔20142号)要求,认真撰写完成学位论文。专业学位硕士生应按双导师填写。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课程成绩审核、学位论文查重、《合肥工业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要求的相关审查及论文规范性检查等相关工作;并对近2年学位论文评估质量不高的导师,进行质量约谈,督促其提高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

3.学位办对格式混乱、不符合写作规范的学位论文,将不受理其盲审。

4.为保证集中答辩的工作质量,各学院应于答辩前将学位论文提交答辩专家审阅;安排每组每个半天的答辩人数应不超过8人。

5.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高度重视,严格掌握时间结点,于426日前将每个二级学科的集中答辩安排情况以文件的形式报到学位办备案。

6.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集中答辩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未提交集中答辩报备情况表或未组织集中答辩的学院,学位办将在后续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中给予关注。

联系方式:

0551-62901620 学位管理处

0551-62901225 研究生培养处

研究生院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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