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关单位及研究生导师:
为切实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现就全面复查毕业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全部2017年以来的毕业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论文)。
二、复查内容
1)复查并总结论文盲审意见。各学位评定分委会,成立由分会主席任组长的论文复查工作组,彻查2017年以来毕业博士学位论文;重点针对盲审意见中出现75分以下的论文,由工作组逐一深入分析,找准出现盲审分数较低问题的根源;剖析原因,就博士生培养和学位论文授予的全方位、全流程,提出未来有效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的建议;填写《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意见复查表》(附件1),并经学院汇总、分会主席签名、学院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备用。
2)复查并修改论文。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所有相关导师、学生,对论文进行全面复查,重点对照盲审、答辩等环节专家所提意见,进行检查,并对未充分修改的问题进行修改;修改中不得改动读博期间的学术活动、论文发表等时效性内容,不得添加学位授予后发表的参考文献;修改后,填写《博士学位修改情况表》(附件2),报论文复查工作组审核;复查工作组审核并确认修改合格后,由学位分会主席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备用。
三、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
1)为保证论文复查相关工作的完成,各学位评定分委会需成立论文复查工作组,由分会主席任组长,组员应是各学位评定分会成员。请各学位分会于2020年7月6日前,将论文复查工作组成员名单一式1份,经分会主席签名、学院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备案;电子版发送邮箱xwb@hfut.edu.cn。
2)为保证论文盲审意见复查和总结工作的完成,请各学位分委会在认真审阅相关论文及盲审意见的基础上,填写《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意见复查表》。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表格一式一份,经分会主席签名、学院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备案;电子版发送邮箱xwb@hfut.edu.cn。
3)为保证论文复查和修改工作的完成,请各学院在认真审阅相关论文修改内容的基础上,填写《博士学位修改情况表》。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表格一式一份,经分会主席签名、学院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备案;电子版发送邮箱xwb@hfut.edu.cn。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62901620
研究生院 学位管理处
2020年6月30日
博士学位论文(2017年以来)盲审意见复查表.doc
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