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及博士生导师:
为促进我校工程教育发展,加强工程博士生导师(简称“工程博导”)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工程博导增选工作,现就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增选范围
专职工程博导、兼职博导(已获工程博导资格者,无需申报。名单见附件1)。
2.增选条件
(1)申请者已取得我校博士生导师资格(含专职、兼职),师德师风考核合格,符合《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办法》(合工大政发〔2019〕76号)和《合肥工业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合工大政发〔2018〕165号)(附件2)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2)申请者的招生年龄,应满足《合肥工业大学教师退休规定》(合工大党发〔2018〕50号)和政发〔2018〕102号文件(附件2)的相关规定。
(3)申请者主持所在领域在研的工程科技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单项可到校经费≥50万的国家级项目
② 单项到校经费≥100万的科技项目
③ 到校总经费≥200万的科技项目
(4)申请者近3年取得所在领域的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取得国家级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工程科技项目验收通过的成果(前3),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工程科技项目验收通过的成果(前1)。
② 主持过重大工程科技项目(单项到校经费≥80万),获授权发明专利(第1)≥2项,且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本领域高水平论文≥3篇。
③ 参加制定颁布的国家/国际标准≥1项,且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本领域高水平论文累计≥3篇。
④ 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前10,二等前6)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前3,二等第1)。
(5)申请者应具有机械或能源动力工程领域的研究背景,且满足相应工程领域的研究方向要求。
机械领域工程博导申请者,原则上应来自于管理、机械、计算机、汽车交通、电物和仪器学院,且研究方向符合下列之一(排序不分先后):
① 先进制造
② 智能制造工程管理
③ 智能感知与机器人
④ 智能仪器与系统等领域
能源动力领域工程博导申请者,原则上应来自于电气、材料、化学化工、土木、食品和资环学院,研究方向符合下列之一(排序不分先后):
① 能源开发及利用;
②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③ 绿色智能建筑;
④ 智慧能源管理。
(6)相关领域的两院院士申报我校工程博导,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3.增选程序
(1)个人申请。专、兼职工程博导申请者,须分别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所在学院(或科研机构)依照条件,认真审核与汇总推荐;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申请者,实行“一票否决”。
(3)分会审核。获得学院(或科研机构)推荐者,由学校工程类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复审,并公示通过者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校批准。公示无异议者和经过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申请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获得工程博导资格,学位办备案,并列入2020年工程博士招生目录。
4.报送材料
(1)申请者需向所在学院提交“工程博导资格申请表”、近3年的获奖成果、科研项目、授权发明专利、论文和专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单位盖章确认)。
(2)相关学院将通过审核的纸质与电子申报材料各1份(附件3),以及一式1份《工程博士生导师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4,含电子版)签名、盖章后,报送学位办。两院院士申报者,名单可直接列入汇总表,并备注说明。
5. 要求及其他说明
1.请各学院(科研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各位在岗博导,认真组织工程博导增选审核工作。
2.请各单位严格对照条件要求,做好科研项目、成果等认定和推荐工作。科研项目及经费(校科研系统信息)、专利、科技奖励、项目验收证明等均以科研院提供的信息为准,核心期刊(附件5)论文及相关检索证明,均须学院审核、确认。
3.申请者应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学院应认真核对,学校将组织复核。对于工程博导增选审核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按自然年度计算。例如,近三年是指: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5.请各学院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其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学位办。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我校2020年工程博士生招生。
学位办办公地点:行政楼(二)319室
联系人:柏老师 联系电话:62902844 E-mail:xwb@hfut.edu.cn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