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第一次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正在展开,现将相关的内容提醒如下:
1.请各学位分会组织专人,按照各类学位授予工作办法(标准)要求,认真、严格地审核学生学位申请资格。相关政策链接如下。
(1)申请博士学位
2015级及之前入学的博士生:《合肥工业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工作办法(2013版)》http://xwgl.hfut.edu.cn/2013/1119/c1974a40183/page.htm
2016级博士生:《合肥工业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工作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11号)http://xwgl.hfut.edu.cn/2017/0531/c1974a59787/page.htm
(2)申请硕士学位
学术硕士:《合肥工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授予硕士学位工作办法》
http://xwgl.hfut.edu.cn/2017/0531/c1974a59789/page.htm
全日制专业硕士:《合肥工业大学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办法》
http://xwgl.hfut.edu.cn/2013/1112/c1974a40180/page.htm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合肥工业大学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办法》(合工大政发〔2009〕124号)
http://xwgl.hfut.edu.cn/2019/0531/c1974a215107/page.htm
其它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关于印发合肥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及其有关学位工作办法的通知》(合工大政发〔2005〕93号之附件4-6)
http://wzqpt.hfut.edu.cn/_s78/2019/0531/c1974a215108/page.psp
(3)申请学士学位
普高学士:《合肥工业大学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办法》
http://xwgl.hfut.edu.cn/2016/0516/c1974a40189/page.htm
成人学士:《合肥工业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办法》
http://xwgl.hfut.edu.cn/2017/1116/c1974a105559/page.htm
2.各学位分会在学位申请审查中,若有特殊情况者,请提交备注说明,并请学位分会主席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给予说明。
3.学校学位申请审核期间,学位办受理学位申请中的作假行为实名举报。对于作假行为,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办公地点:行政2号楼317室;
举报邮箱:xwb@hfut.edu.cn。
4.学位办对于发现的把关不严、违规授予学位情况,将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给予通报,由学校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