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X
工大主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工程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和2025年招生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3-26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21〕201号)及工程博导业务条件要求,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校工程类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全体会议,审核通过了赵会宁等52人的工程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通过了程继贵等220人的2025年工程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现予公示。

一、工程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52人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5人:

赵会宁、王  梓、成  娟、刘  羽、詹其文(兼)

管理学院 2人:

王晓佳、邵  臻

机械工程学院 10人:

王  勇、徐玉福、张  骞、张小正、甄圣超、陈  兵、郑昌军

张晨初、董方方、田  杰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1人:

庄  远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9人:

鲍晓华、李  飞、赵玉顺、康  宇、杨贺钧、王佳宁、王继业(兼)                                        

吴秋伟(兼)、杨胜春(兼)

化学与化工学院 2人:

方华高、朱  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人:

刘大双、罗派峰、汪  京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人:

许  龙、张达玉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5人:

王军辉、沈益忠、王兆明、肖桂然、张  昊(兼)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6人:

郭艳蓉、钟  准、陈  斌、薛  峰、陈雁翔、张  琨

物理学院 4人:

高伟清、王  澜、杨远俊、吕红艳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3人:

李贝贝、刘晓平、詹炳根

二、2025年工程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220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2人

程继贵、崔接武、胡章贵、蒋  阳、罗来马、童国庆、王  岩

吴玉程、项宏发、徐晨曦、薛克敏、张久兴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30人

鲍晓华、陈立平、储昭碧、丁立健、都海波、黄海宏、黄云志

康  宇、李  飞、李贺龙、李奇越、马铭遥、苏建徽、孙华东

孙  伟、唐  昊、王继业、王佳宁、文  韬、吴红斌、吴秋伟

向念文、谢  震、徐少军、杨贺钧、杨胜春、杨淑英、张  兴

赵吉文、赵玉顺

管理学院  20人

丁  帅、付  超、顾东晓、胡笑旋、姜元春、蒋翠清、李霄剑

梁昌勇、梁  樑、刘心报、罗  贺、欧阳波、裴  军、任明仑

邵  臻、王  刚、王晓佳、杨善林、张  强、周开乐

化学与化工学院  15人

陈祥迎、从怀萍、崔  鹏、丁运生、方华高、付明臣、何建波

陆  杨、冉  瑾、魏海兵、张茂峰、张卫新、朱  俊、姚运金

张大伟

机械工程学院  26人

毕传兴、翟  华、董方方、韩  江、黄海鸿、黄  康、李  敏

刘家琴、马培勇、田  杰、田晓青、王道明、王旭迪、王  勇

王正雨、徐玉福、张晨初、张  骞、张小正、张永斌、甄圣超

郑昌军、祖  磊、陈  兵、刘明周、刘志峰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5人

陈  斌、陈雁翔、范之国、高  隽、郭  丹、郭艳蓉、郭忠义

洪日昌、胡东辉、开彩红、刘学亮、齐美彬、时增林、汪  萌

王  杨、吴  乐、吴信东、夏  娜、薛  峰、杨学志、俞  奎

张  琨、郑利平、钟  准、刘晓平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13人

冯忠祥、贺  林、刘  凯、卢剑伟、钱叶剑、石  琴、王  华

严正峰、张炳力、张贤文、朱仲文、庄  远、龙建成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8人

蔡克周、陈  伟、李沛军、李述刚、李兴江、李宜明、廖晨钟

刘洪林、刘长虹、陆剑锋、马  飞、瞿  昊、沈益忠、汪惠丽

王兆明、肖桂然、徐宝才、许华建、姚改芳、叶应旺、张  昊

张洪斌、张  华、章  宝、郑  磊、周  辉、郑  志、刘  健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16人

高永新、郭柄霖、何  伟、金菊良、李贝贝、刘晓平、汪亦显

王昌建、王静峰、王  伟、王佐才、余其俊、詹炳根、张振华

周玉良、胡真虎

物理学院  4人

陈  冰、高伟清、王  澜、吕红艳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14人

成  娟、黄强先、刘  羽、卢荣胜、潘巧生、邱龙臻、王永红

王  梓、吴思竹、夏豪杰、詹其文、张  进、赵会宁、李维诗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10人

查甫生、陈  星、崔康平、钱家忠、王  进、许  龙、岳正波

张达玉、周春财、周官群

微电子学院  6人

许高斌、张多利、桑  磊、尹勇生、张  章、黄  文

数学学院  1人

朱士信

有关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的工程博士招生依照《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计划招生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29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2025年3月28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将意见和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2901623

办公地点:办公楼(二)321

联 系 人:史维芳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6日


组织生活

政策文件

地址: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Copyright © 2023 合肥工业大学学位管理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